武汉留言板:尊敬的政府领导,在2024年5月10日晚上10点多,路过该停车场时,不慎掉入坑中受伤,导致十级伤残。此次事故不仅对我的身体造成了伤害,也给我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
事发后,我多次联系塔子湖街道、石桥社区及案涉停车场所在小区的武汉石桥友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希望他们对此事负责并给予合理赔偿。然而,各方互相推诿,街道、社区表示停车场管理不在其职责范围内,物业公司则以小区内属于其管理范围,小区外围底商不属于其管理范围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这种互相推诿的态度让我感到非常无奈和无助。明明在塔子湖街道辖区内受伤,社区红线图也显示为社区管辖范围,但是街道和社区答复方案均是不知道,不知情,相互推诿责任。
为此,我特向政府提出以下诉求:
1、请政府相关部门对停车场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责令管理方立即整改,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请政府协调街道、社区及停车场管理方,明确责任主体,督促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希望政府加强对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我相信政府能够为民做主,维护公平正义。恳请政府领导重视此事,尽快调查处理,给予我一个公正的答复,告知我该处坑洞的责任主体是谁。
官方回复:尊敬的林先生: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收到您的诉求后,江岸区塔子湖街道立即进行核实处理。经核实,您反映的地块是属于石桥花园A区红线范围,商铺属于石桥集团股民自由组合出租经营,物业表示商铺未缴纳物业费,物业未进行统一管理。片区警务室门口设置停车场是为方便警务室停车、限制占道停车堵塞警务室大门。据了解,该沟槽用于种树绿化,但因相关业主反对未能投入使用,现已夯土填平,工作人员已责成物业公司做好提示工作。您准备起诉了,案件已提交法院,但因为责任主体不明确暂未受理。塔子湖街道可以有律师提供相关免费法律咨询,助力早日解决问题。2月14日,江岸区塔子湖街道通过电话63375512向您回复,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江岸区塔子湖街道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经办单位:江岸区塔子湖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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