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星悦城一期3栋一单元2#公用配电室违规违建,201室为民用住宅,该配电房正位于201室楼下。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94)和《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92)的规定:民用建筑与变配电室的标准距离为5米,防火要求为6米。希望市领导移走该配电房!
官方回复:尊敬的石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星悦城一期3栋一单元违建的问题。经查,该处配电房在规划图纸内,塔子湖街道工作人员现场暂未发现违法建设。下一步,塔子湖街道将加强对该处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2月13日9点20分,江岸区塔子湖街道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838488向您回复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江岸区塔子湖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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