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1、中交购房者购房的车位券,在销售时均认为只需补充1-2W左右就能获得车位,对购房者的欺诈或误导,使购房者基于错误认识而购买房产和车位券,损害了购房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等合法权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经过多轮投诉沟通,目前开发商以每月500元抵扣月租管理費用,但不考慮後續月租費用據實抵扣,仍按照目前定价超高的月租费用让购房者抵扣,否则该车位券就无法使用,这明显是威逼有券者同意上述解决方案。 3、同时开发商限制有车位券业主按目前售楼部高售价格使用,以维持对有车位券业主高售价,且未按规定对目前车位价格及相关优惠进行明码标价,违反价格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请相关部门依据具体情况对开发商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您反映中交越秀知园车位的问题,我区规划局工作人员立刻展开了调查,经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的规定,普通商品住宅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对于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开发商享有自主经营权。经核实,该小区地下停车建设单位前期以“长租”及临停收费两种方式对外使用,经我区规划局协调后,建设单位增加地下停车月租方案,目前建设单位以“长租”、月租及临停收费三种方式对外使用,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相关收费标准已在小区内公示。针对停车月租收费高的问题,为妥善协调业主诉求,我区规划局协同物业企业多次与建设单位协调沟通,提出将地下车位月租进行下调。2025年1月,建设单位暂未同意降价方案,提出业主可将购房时赠送的车位抵扣券用于抵扣月租费用(不包含96元车位管理费)。2月13日,我局通过电话027-6556399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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