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长江凯旋城买房子不开发票,地下室漏水严重

武汉通2025-03-24  95

留言板:金马长江凯旋城购买商品房从交房至今开发商未给开发票,办理不了房产证,并且多次催促无果,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帮助 同时地下停车室漏水严重,也不治理不作为,任由污水渗漏。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我局核实,您所指房地产开发商为:武汉金马凯旋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马凯旋公司)。该公司欠缴数额较大税款,为防止税款流失,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免受侵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66号)第三条第七款之规定,我局依法履行职责,对该公司实行以票控欠,限制其发票额度,以督促其依法清缴欠税。为满足购房群众补开、换开发票需求,自2024年1月31日该企业税收关系划转到我局以来,我局每月根据金马凯旋公司欠税清缴情况对其赋予一定发票额度。经测算和研判,当前发票额度已能充分满足购房群众补、换开发票需求。另外,经向长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讨了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票税分离”工作的通知》中提到,“一、推行‘票税分离’,以下情形免收购房发票:(一)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申请人不能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相关材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二)对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由于销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或被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等原因,致使购房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登记机构可以受理购房人的登记申请”。经核查,金马凯旋公司不属于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或被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的情形。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参考上述文件第一种情况,向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申请执行判决或裁定,然后持生效的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相关材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关于您反映的地下室漏水问题,经我局协调住建部门联系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核实,建设单位反馈目前因资金问题项目未复工,住建部门已要求建设单位做好停工期间的成品保护工作,待复工后及时处理地下室渗漏问题。2025年2月 25日 14:58,我局通过电话85998310向您反馈有关问题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长江新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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