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国际城销售顾问虚假宣传承诺不落实

武汉通2025-03-24  67

武汉留言板:金地国际城销售顾问颜华虚假宣传承诺不落实,金地售后仅警告业务员,对客户损失不予赔偿,且有多个业主反馈类似事件。 1.本人2025.1.1和家人一起金地国际城看房,看中11号楼1402房间,因价格未谈拢,其销售人员2025.1.2号告知11号楼1402已卖且发了销售截图和合同我看,诈骗我们可拿8000老带新补贴,发了67.7162万高价买1405离地铁站和学校远的房子,事后我老婆看政府网签备案表到目前2025年2月21号,11号楼1402仍未网签,其业务员涉及欺诈销售。 2.本人2025.1.1号和家人一起金地国际城买房,去之前依楼盘业务员颜华要求在其集团软件上办理了老带新补贴8000元奖励,之后金地公司不给承诺8000老带新补贴,仅说自己业务员违规自行处理,对业主的损失不给予赔偿。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主要反映金地中法国际城项目销售行为及退房退款的情况。关于您要求退房退款的情况,因您与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并已完成网签备案,贷款已发放,根据【武房规(2020)3号】文件规定,合同备案情况下,申请注销合同备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依据备案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解除条件,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变更合同主题或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成立、解除、撤销或无效的。所以关于您要求退房退款的情况,需要根据您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与开发公司友好协商,并协商达成一致,才能申请退房。同时,您也可以采取司法途径,根据司法途径生效的法律文书,办理退房。关于您反映项目销售行为的情况,我区住更局已约谈开发公司,要求开发公司规范经营,加强对项目销售人员的管理。3月3日,我区住更局通过电话8494307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协调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市蔡甸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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