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蔡甸区住房保障部门是否可以将空置的存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本人及同一栋楼的邻居购买绿地美湖9栋安居房后,因各种原因未能居住一直空置,每套房屋面积均不超过70平,请政府考虑将这种空置的存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为我区绿地美湖大学生安居房业主,您反映您及同一栋楼的邻居购买安居房后,因各种原因未能居住一直空置,请政府考虑将这种空置的存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2017年10月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武汉市为了吸引和留住大学毕业生,推出了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政策。该政策旨在通过提供保障性住房,帮助大学毕业生解决居住问题,从而助力“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政策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并构建了“租购并举”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对申请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的大学毕业生,按照“高端优先、结构优化、突出重点、保障公平”原则,采取轮候摇号方式进行配租、销售。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在我市创业就业满1年,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可申请购买1套大学毕业生安居房。毕业3年内的大学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大学毕业生租赁房。为落实文件精神,按照市房管部门工作指示,我区积极筹集建设100套绿地美湖大学生安居房,并于2018年开始预售,共计出售98套,于2020年底交付。根据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招才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武汉市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供给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房规[2018]2号)文件第十五条:大学毕业生安居房不得上市交易。购房人如需出售或退出大学毕业生安居房,拥有完全产权的,由项目开发企业按照届时市场价80%优先回购,项目开发企业放弃优先回购的,购房人可按照届时市场价的80%出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拥有共有产权的,由共有产权人按届时市场价优先回购大学毕业生持有的80%份额,共有权人放弃优先回购的,购房人可按照届时市场价将其持有的产权份额出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本办法有效期为五年。2023年,我区住更局相继收到大学生安居房业主的来电和来信,大家集中反映因工作和生活状态变化,安居房已无法满足居住需求,希望能退出安居房。市房管局、市招才局经过全面研究与考量,于2024年8月对武汉市大学毕业生安居房政策进行了适时调整。取消出售对象限制,允许安居房上市交易。该项调整不仅满足了部分业主的退出需求,也为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未来,政府会继续关注大学毕业生的居住需求变化,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确保政策的持续性和有效性。2025年3月13日我区住更局通过电话8494317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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