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明年年满60岁,无子女无房屋无劳动能力,想咨询一下如何办理五保户。
官方回复:尊敬的肖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第五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老年人、残疾人和未 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范围:(一)无劳动能力; ( 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 行义务能力。第六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三)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 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四)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七条 收入低于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 符合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有关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无生活 来源。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等各类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 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优待抚恤金、高龄津贴不计入在内。第八条 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履 行义务能力:(一)特困人员;(二)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三)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本市上年人均可支 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本市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四)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 人收入低于本市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本市低收入 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五)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 且其财产符合本市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六)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条 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事实无人 抚养儿童认定条件的未成年人,选择申请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 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具体情况还可以到村委会咨询,2025年3月11日王家河街工作人员用电话85060006致电你,并告知相关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经办单位:王家河街民政办】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
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
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
武汉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