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武汉四季美农贸城(四季美中央商务街)至买来已经12年,房产证已经办理,土地证一直无法办理,不知去何处反映,不知为何无法办理。该房能办理房产证、能够贷款,为何不能办理土地证?打电话给地产物业屡次三番推脱,无法给出答案。不能办理土地证,为何能够出售?
官方回复:尊敬的张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电话联系,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办理不动产权证需依《不动产登记规程》第7.3.3(2)条要求: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第7.3.3(3)条申请材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材料包括:a)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b)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合同;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出资的,提交出资协议:拍卖的,提交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或者拍卖裁定书;c)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d)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e)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f)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g)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应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h)依法需要补交土地价款、纳税的,提交缴纳土地价款的凭证、完税结果材料;i)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按照4.9的规定提交材料。2025年3月7日我局工作人员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告知相关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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