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我想租一套公租房自己住,不知道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经了解,您主要反映:咨询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申办条件。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有: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人均月收入低于3500元);3、在本市无房产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拥有的房产或者承租的公有住房,被列入征收补偿范围并已下达征收决定、尚未安置到位的,暂不受理其公租房保障申请。如果您满足上述申请条件,可向户籍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填报相关表格,提交相关资料。也可以进行线上申请,通过湖北政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进入申请公租房主题事项,线上填写资料并提交申请。3月3日10时12分,洪山区张家湾街道农科院社区通过电话1778601713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反馈,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洪山区张家湾街道农科院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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