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1049号
根据(2024)鄂0192执3354号之三,孙宏云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8)武汉市江夏不动产证明第0035282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5002002GB00270F00040090 |
江夏区庙山开发区庙山二路1号武汉雅居乐国际花园一期(住宅、商业及地下等)1-10栋2单元17-18层5号 |
|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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