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046号

武汉通2025-04-03  68

编号:2025第1046号

  根据(2025)鄂0191执恢42号,杨彪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硚口不动产证明第0001630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开发区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4004001GB00003F00020007  硚口区永利村新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项目(永利村城中村改造K2-A地块)12栋2单元3层(3)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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