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5第1539号

武汉通2025-04-03  44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6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111号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3256700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张绛 赵春国100% 东2010007269-1,东2010007269-2、东国用(商2010)第100806030号  东西湖区沿海赛洛城沿海赛洛城34栋1单元1层02号  95.3400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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