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149号

武汉通2025-04-03  43

编号:2025第1149号

  根据(2024)鄂0106执4271号,李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8)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05793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01002GB00002F00120198  武昌区杨园街铁机路5、7号华润橡树湾项目二期C组团C-6栋1单元11-12层3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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