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1136号
根据(2024)鄂0105执3669号,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1)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37164号 |
曾楚扬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3014004GB00012F00010636 |
江汉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7栋18层5室 |
解封、协执过户至申请执行人武汉诚睿永兴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256557399XU)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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