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您好!目前本人小孩在荆州读小学六年级,本人位于武汉洪山区的房子将于今年5月30日交房,目前小孩户口已经转到洪山区某街道派出所集体户口(因为房子未交,不能办理房产落户,只能凭购房合同先给予集体户口)。考虑今年下半年需将小孩转到武汉读初中,请问:是需要现在把小孩的学籍转到武汉来吗?如果是,那么学籍应该转到哪里?如果不是?那么怎么处理才能按时让小孩享受义务教育初中阶段。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主要反映想咨询小升初转学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非本市户籍学生,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洪山区教育局每年按照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的通知来开展小升初工作,经核实,您孩子小升初那年的政策还没发布。参考《洪山区教育局关于划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服务范围的通知》,洪山区小升初主要以学籍对口为主,中途转学的学生,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中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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