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蔡甸区物业费的新标准什么时候出台

武汉通2025-04-03  79

武汉留言板:请问蔡甸区物业费的新标准什么时候出台,吾悦广场的物业费太高了3.2元/平米,和中心城区的最高等级一样,新洲,黄陂,江夏最高都降到2.4元/平米了。还有如果没收房,物业费怎么交?,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您反映未收房缴纳物业费的问题。经核实,您是吾悦广场小区的业主,目前尚未办理收房手续。该小区于2024年12月陆续交付。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已约定 本合同约定期限起始之日的当月至出售房屋交付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依据以上法律法规,交纳物业服务费是业主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具体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方式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我区住更局物业科督促物业企业与您做好解释工作。2025年3月3日,我区住更局物业科通过电话8491142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我区住更局物业科督促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提供品质服务。2、吾悦广场物业服务企业于2022年在市民之家前期物业服务费中标价格符合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发改价格[2019]298号)文件相关规定。您咨询的蔡甸区是否制定和调整住宅小区前期物业费收费标准的问题,我区发改局已会同区住更局按照《湖北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政府定价行为规则》《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或者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等程序后,报政府决策施行。 3月6日14时30分,我区发改局通过电话84942239向您解释了相关政策,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经办单位:蔡甸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科、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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