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绿城湖畔云庐物业车位只售不租

武汉通2025-04-03  51

武汉留言板:武汉绿城湖畔云庐物业违规使用小区规划内车位,在明知小区业主有大量车位需求的情况下只售不租。法律规定车位是建筑规划内的,在出售、附赠或出租前,一般属于开发商所有,由开发商与业主分别协商约定产权转移方式或使用权归属,但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如果是占用共有道路、绿地等业主共有场所的车位,则属于业主共有,其出售、赠与或出租都必须经业主共同决定。绿城物业在明知业主需要车位且在车位仍有大量空位时停止免费停放业主车辆,未经过公示,未制定长租、短租计划,打破了物业与业主的良好生态。小区停车场出口的未开放路段本身与辅仁小学所在路段接壤,门口车辆长期处于乱停乱放状态,本小区业主与楚世家业主早已叫苦不迭,如果小区内车位失去规划,必然会增加门口市政道路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我们的诉求是:开放本小区对业主的长租计划,公示并与业主协商停车场规划。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武汉绿城湖畔云庐项目临停车位收费过高、车位只售不租的问题。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第一时间约谈了开发企业相关负责人,经了解,开发企业表示采取长租(20年租期)和临停两种方式对项目车位进行运营,临停收费标准为:前30分钟内离场不收费,30分钟至5小时内每小时收费2元,5小时后每小时收费10元,单日80元封顶,该收费标准拟于2025年4月1日开始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二百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的规定,开发企业地下车位的租售行为属于市场经营行为。为化解双方矛盾,我局前往绿城湖畔云庐项目现场,要求开发企业搭建与业主协商平台,耐心解答业主疑问,做好相关解释沟通工作。开发企业表示同意召集业主代表就停车费相关问题进行协商。3月11日16:35分,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76629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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