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四新北路卓越大江小区不长租车位

武汉通2025-04-03  63

武汉留言板:我是卓越大江小区的业主,开发商在本月20号开始,就陆续通过物业向业主发布售卖车位的信息,小区业主要求物业明确小区车位那些属于人防车位、那些属于非人防车位,如果属于人防车位,请让地产拿出他投资建设的证明,人防车位虽不是利用小区共有面积建设,根据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如果已计入房价,那投资者就是全体业主,人防车位的相关使用 管理 收益的权利也是全体业主共有,地产无权处分;如果属于非人防车位,那就是利用小区共有面积建设而来,相关使用 管理 收益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享有,地产无权处分。物业一直拒不配合拿出相关凭证证明车位的相关产权情况,。且在业主提出严重质疑的时候,2月25日,卓越物业在小区停车场入口张贴服务收费标价牌,该收费标价不顾前期物业服务合同400元每月的条款,擅自提高到900元每月,进行了自主定价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汉阳区房管局物业科已经备案 物业公司擅自变更的行为违反了“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擅自调整约定的物业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请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介入查处该违法行为。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的卓越大江停车收费的问题,街道、市场所约谈了物业公司,认为物业公司属于合同违约,应当至少每一份购房合同开放一个400元/月的临停,现物业公司目前在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承办人员告知您上述内容,您表示不予接受,要求承办单位应当满足您的诉求,承办单位也向您进行了解释,合同违约应由仲裁机构、法院管辖。承办人员在3月10日通过电话84516566联系您,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洲头街]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武汉便民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