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征收类) 公示号2025第32368号

武汉通2025-04-13  34

编号:2025第32368号

  根据房屋征收决定书青政征[2023]1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青政征补字【2024】45号,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青200340366 李庆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07005015GB00012F00270016  青山区4街53门8号   
2 青国用(改2003)第17311号 李庆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07005015GB00012F00270016  青山区4街53门8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1日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武汉便民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