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238号

武汉通2025-04-13  31

编号:2025第1238号

  根据(2025)鄂0103执6号之一、(2025)鄂0103执6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3)武汉市汉阳不动产证明第0002080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5010019GB00301F00420003  汉阳区江城大道288号招商·公园1872项目郦湖轩16栋1单元1-3层(3)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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