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逻之心华发中城中央荟不按政府要求降低物业费

武汉通2025-04-13  83

留言板:新洲已经全面推进物业费政策落实,附件证据新洲的老小区孔雀城(2021年交付那按照长江新区的解读根本不符合降低标准那为什么人家新洲约束他们要遵守?)
已经降低但是新区的相关部门现在依然不约束阳逻地区的物业公司降费,错误解读文件损害群众利益,我要求处理这个问题的相关负责人再三多次的去对接清楚尽快落实文件精神,降低阳逻地区的前期物业费,别管是什么时候交房,别再忽悠群众,证据也贴了上述问题文字答复如果再不执行会激化分歧一切证据都在附件中
新洲区双柳孔雀城那边降了的证据,图片小区是2021交付的老小区之前是高业费,响应2025年1月文件的政策,然后主动降低物业费的证明文件已经贴在附件,阳逻区域也属于新洲区,双柳孔雀城也是属于新洲区,那么阳逻区域的华发中城中央荟也得按照标准执行降低的,这个事情必须落实下来!请相关部门督促!现在经济条件不好 大家都入不敷出,物业费是很大的支出,而且物业由于其垄断性质,实际提供服务和合同约定相差甚远,小区房屋很多没有卖出去,周边配套服务更是没有,实际入住人数不够,业主很难成立业委会与其抗衡,希望政府出面倾听广大业主声音,解决物业费过高,偏离实际问题,降低物业费到合理区间,大家都会交,各方都会得到好处,希望政府能深入了解群众诉求,为大家排忧解难。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物业费政策相关问题,经核实,华发中城中央荟位于阳逻街道蓝玉社区,小区物业管理区域面积为17.4万方,2019年8月14日在新洲区完成小区前期物业招标备案,2022年3月9日在新洲区完成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由华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提供五星级物业服务,高层住宅收费2.98元/月·平米。小区交付后至今,未重新签订新的物业合同,目前小区物业费按照前期物业合同的约定标准收取。长江新区目前执行原行政区的价格政策。新洲区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制定新洲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发〔2024〕18号),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适用于阳逻、仓埠等区域的新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项目,针对已经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合同仍在履行的住宅小区,可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物业费降价事宜。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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