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武汉市蔡甸区富强都市乾元小区,1.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本来地面停车位就少,小区内小汽车无地方停放,地下车位只卖不租,物业是否有权不让业主使用地下车库。2.物业从未公开过公共收益.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一、经核实,您是富强都市乾元小区的业主,富强都市乾元小区一期于2019年7月1日交付,二期于2020年1月1日交付,住宅总户数997户,入住户数约480户。关于小区电动自行车乱停放的问题。小区电动车临时充电棚区域共有4处,可停放近150辆电动车。随着入住率的增加,小区电动车棚已不能满足全体业主的需求,存在电动车乱停乱放的现象。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区住更局物业科已督促物业公司采取措施:一是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文明停放电动车的温馨提示,提醒广大业主将电动车停放在电动车棚;二是加强巡查力度,发现电动车乱停放的现象,及时进行劝阻制止;三是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不断提升广大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2025年4月1日,我区住更局物业科通过电话8494285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我区住更局物业科督促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提供品质服务。二、经调查了解,富强都市乾元小区确实存在少数居民不按小区规范乱停乱放电动车现象,为减少小区内乱停乱放现象的发生,社区已联合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居民的停车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小区物业企业也会安排巡防队员不定时进行巡查,对不规范停车的居民进行劝导。关于您反映富强都市乾元小区车位只卖不租问题,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建设单位依法享有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等权利。社区根据小区停车位实际情况,将与开发商协商是否能够将地下车位进行出租以缓解小区停车压力。关于您反映的小区公共收益的公示问题,社区了解到小区的公共收益位于物业服务中心篮球场旁公示栏进行公示,您可前往公示栏进行查看,如您对公示内容有疑问,社区将陪同您到物业进行核对。 2025年3月24日,我区蔡甸街道通过电话18186087071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经办单位:蔡甸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科、蔡甸区蔡甸街道罗家山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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