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时代广场小区3-4座是住宅性质的居民楼,有其他业主私自改做民宿,没有经过我们多数的同意,严重侵犯我们的权益,导致小区外来人员随意进入乌烟瘴气,且改变住宅的使用性质为商用,要求房管局彻查,责令其犯法经营活动,停止侵犯我们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的时代广场小区开办民宿问题,根据《关于促进全市旅游民宿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的意见》,由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受理旅游民宿工商营业执照申请,街道(乡镇)为本辖区内旅游民宿申报初审和日常综合监管的责任单位。按照“先照后证”管理办法,旅游民宿经营业主应当先向所在地街道(乡镇)提出申办经营申请,填写《武汉市旅游民宿开办备案登记表》和《承诺书》,初审合格后到所在区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含有“旅游民宿”的营业执照,并经区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行政许可后,方能投入正常运营。经过一元街道工商窗口工作人员查询,我们街道从未受理过位于辖区时代广场民宿的申办经营许可,也从未办理过位于该地址且经营范围中含有“民宿”的营业执照。若确属无证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辖区执法部门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对无证经营的民宿进行查处,并会告知您后续进展。3月26日,一元街道通过电话82335513向您反馈处理情况,您已知晓处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居民工作!【经办单位: 江岸区一元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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