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武汉海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到期不退场

武汉通2025-04-13  66

武汉留言板:我是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将金银潭大道96号“克拉公馆”的业主,我们小区与武汉海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老物业”)的合同于2025年2月28日到期,因大多数业主对此物业公司的工作非常不满意,已委托业委会与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新物业”)签订了新的物业服务合约,于2025年3月1日生效。老物业拒绝退场。
我们反应到物业科,物业科说要签三方协议(三方:新物业/老物业/业委会)之后新老物业才能开始交接,结果商定三方协议的时候业委会被禁止入内参与,物业科纵容偏袒老物业,出具了一份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三方协议,业委会修改了不合理的要求后出具了新的三方协议,老物业开始摆烂,拒绝在任何三方协议上签字盖章,用耍赖的方式拒绝退场。
小区在与新物业签订合同后,老物业破防,用散播谣言的方式在小区内贴大字报,哄骗几个单纯的业主起诉业委会投票流程不合规(实际是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投票唱票,非业委会自行处理投票唱票),作为业主,新物业是谁都不重要,我们只希望这个毫无底线,收着最贵的物业费不做事的物业离开我们的家园。

现在老物业服务合约已到期赖着不退场,还继续找业主收新的物业费;东西湖物业科明显偏袒老物业。
请有关部门帮帮我们,我们只希望老物业可以退场,不再骚扰我们,不再威胁我们。

官方回复:尊敬的苏女士: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于3月18日通过电话83890072向您核实情况,您接听了电话,经了解,您主要反映的是海昌天澜克拉公馆小区物业更换的问题。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海昌天澜四期、五期小区此前由武汉海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上述两个小区于2024年10月24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议不再续聘武汉海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月2日,业主大会投票选举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小区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后因小区部分业主对业主大会议程及决议存有异议,向区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业主大会决议诉讼,导致小区更换物业产生多方矛盾纠纷。为维护小区平安稳定,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障物业服务活动有序进行,2025年2月27日,区住更局会同将军路街道、将军路街道派出所组织召开新旧物业交接平安稳定联席会,并依据《武汉市物业企业退出住宅小区管理指导意见》第二十四条“当事人一方对终止、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行为有争议的,双方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协商和解。不能协商和解的可以要求区房屋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街道以及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的有关规定,我局先后于3月3日、3月5日组织新老物业公司就退场移交进行协商,并约谈海昌物业公司负责人,同时向海昌物业下达了《督办函》,目前双方协商正在积极推进中。 2025年3月18日9时19分,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科通过电话8389007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 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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