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您好,想咨询下武汉独生子女的判定条件是什么?待遇有哪些?独生子女证又是如何办理的?
官方回复:尊敬的吴女士,您好!您的诉求我委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很抱歉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工作人员3.27致电您,告知依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享受以下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单位全额负担;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发放,所需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二)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退休时按省政府相关规定发给计划生育奖励金。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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