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本人在阳逻天禧佳生活4月5号购买的牛奶枣,4月6号吃,吞下肚发现里面有很多虫,说虫是好听一点,里面全是蛆,我不知道我吃了多少条,商品我到现在还保留,去超市 超市没有人受理,无视我,是谁助长超市可以无视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出现的问题?我作为消费者购买东西后出现问题,我不能得到我该有的道歉,我就应该花钱吃有虫的水果,超市一句退你水果钱,天呐,我的消费者权益是什么,我留下小票的意义是什么?出了问题都不用负责?谁都可以开超市?超市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发第34条销售霉变,生虫食品,希望我的投诉得到回应,还我一个公道,超市不是可以为所欲为的,既然销售了有问题的东西就要负责,希望超市停业整顿。我不需要赔偿,我真的被超市恶心到了。我需要当时处理事情的员工被开除,超市停业整顿。超市目前还在售卖有问题批次水果。
官方回复:尊敬的宋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告如下:您主要反映的是天禧佳生活超市食品安全问题。长江新区平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受理并多次电话联系您了解详情,您始终未接听电话及提供证据材料。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投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请您通过电话027-89900065向平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提供相关争议证据材料。2025年4月11日10时06分、10时57分、15时08分长江新区平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8990006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始终未接听电话。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长江新区平江市场监督管理所】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
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
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
武汉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