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香港路浅水湾物业迟交车位,将我的车位租给别人从中获利!

武汉通2025-04-23  83

武汉留言板:回复不符合实际,车位费并没有通过司法程序处理!司法程序处理退费的证据在哪里?投诉香港路浅水湾物业延迟交车位,将我的车位出租获利
我于2007年买了香港路浅水湾的房子和车位,协议上写明2008年1月交车位,但是浅水湾物业并没有将车位交给我,原因是因为我的房子一直没有装修,所以没有在浅水湾住,但是浅水湾车位可以出租呀!隔了3年后我去浅水湾才知道车位已经交付使用3年,我的车位停着别人的车子,浅水湾物业将我的车位租给别人从中获利,后来经过我的交涉,才将车位给我,我把车位租给了B栋17楼的肖毅,2015年10月由于打官司10年,这个车位就从肖毅手中收回,将车位租金退给他,停放被告用于抵押的车子,浅水湾物业从来没有给我车位的出入卡,没有提供任何服务,但是每年还是要我交车位管理费960元!我的车位租金每月400元,每年4800元,3年14400元,这个损失一直没有退还,十年利息按照2008年的利息算,5年利率5.85%等于14400x10x5.85%=8424元,利息8424元加上本金14400等于22824元!这个损失可以抵消物业费,况且妈妈在ICU住院花了60多万!浅水湾房子一直没有钱装修也就一直没有住,房子没有住是可以打折收物业费的,浅水湾物业不协商解决物业费!还通过律师恐吓我!投诉香港路浅水湾不赔付车位迟交损失费行为!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的浅水湾车位与物业费纠纷问题。经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核实。前期浅水湾物业公司为武汉市聚鑫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退出,后由业委会聘请武汉中晖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继续为小区服务管理,您物业费与车位问题已与前物业公司进行过协商处理,并双方于2018年5月18日签订了调解协议,协议中明确表明您同意减免事宜用以解决车位和物业费事宜。如您并不认同协议一事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3月19日9:23分10:14分11:08分,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82764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均未接听无法告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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