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的消防安全措施常年未检查

武汉通2025-04-23  76

武汉留言板:投诉内容:东原阅境小区东原物业不作为,不能正常保障业主的日常安全。安全隐患如下:1.小区消防栓长期处于缺水缺压状态,半年来,业主与物业多次沟通处理无果,申请相关部门对东原阅境小区进行消防检查;2.小区监控损坏太多,很多主干道、休闲等区域的监控损坏,常年失修。导致小区经常有不法分子损坏小区公告、横幅等,损害业主资产与利益。轻则物品丢失,重则威胁到业主人身安全。3.物业对小区商铺租赁者审核不严。导致普通业主在商铺充值后,商铺跑路,并物业拒绝向业主提供商铺相关负责人信息,导致大量业主财产损失,难以追回,性质恶劣。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于2025年2月14日通过电话83898293向您核实情况,您未接通电话,根据来话内容了解,您主要反映东原阅境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东原阅境小区由重庆新东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办发{2015}3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武政办【2014】10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如下:11、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对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负总责。负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选举及日常活动的指导、监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处小区管理中的矛盾纠纷;负责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落实住宅小区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12、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负责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运行,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与物业服务有关的工作。年前小区正在组织进行业主委员会选举,前期筹备组在小区悬挂的横幅被人损坏,部分业主误解是物业人员损坏公告和横幅,后经筹备组及物业查监控,并非是物业所为。目前物业工作人员已在日常工作中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及时更换处理。关于您反映商铺审核不严的问题,商铺招租并非物业公司,是业主到开发商处购买的商铺进行转租行为。区住更局已督促物业公司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响应业主合理诉求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关于您反映消费维权的问题。 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到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原阅境S1栋26号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已不在该处从事经营活动。我单位根据《企业经营异常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拟将其列入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对您相关诉求终止调解,相关举报事项我单位已立案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中止调查。关于东西湖区东原阅境小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区公安分局三店所社区民警联合社区对该小区进行了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发现*栋消防管道因气温过低导致其中一条消防管道破裂,其他消防管道可正常运行。社区民警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下发了《消防安全隐患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物业进行整改。区公安分局三店派出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从根源杜绝安全隐患。2025年2月14日15时44分、16时20分,16时52分,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科通过电话8389829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未接通电话,无法告知您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 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管理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市场监督所、区公安分局三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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