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江岸区堤角汉口新城一期物业在临街商铺门前私设停车场收费(有几年了)。请相关部门检查该单位私设停车是否有审批手续?是否备案?是否有通过大部分业主同意?如果合规合法,请在小区公示相关信息,如果不合规请予以取缔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江岸区丹水池街道工作人员核实,汉口新城一期停车场道闸不属于违建,设置区域在小区红线范围内,由物业进行管理。经我街道向物业了解,物业自述由于小区商铺门前环境脏乱差,车辆拥堵,严重影响居民出行,在2020年5月28日经公示后,汉口新城一期物业对该处进行了环境整治,划定了停车位,以规范停车。此处停车场在小区红线范围内,原为小区业主共有道路,非规划内车位。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相关问题,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我街道工作人员将于近期与业委会进行约谈,督促业委会履职尽责。3月19日9时42分、10时23分、10时58分,我街道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857177193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的电话均未接通。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街道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经办单位:江岸区丹水池街】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
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
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
武汉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