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城蓝天小区物业霸王条款

武汉通2025-04-23  85

武汉留言板:投诉盘龙城蓝天小区的物业公司,该物业是2024年7月进场,2023年7月-2024年7月的旧物业已撤走,本人有一套还建房物业费交到2023年7月,现办理装修,新物业不给办理装修,要求我们把2023年7月至今物业费补齐,我们愿意从新物业进场的2024年7月补,物业不肯。2023年7月-2024年7月该物业都不在本小区服务,收取我的物业费不合理,希望得到相关部门解决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因此,自您拿到安置房安置单及钥匙后,若您已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故您需要按照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针对您反映的装修问题,建议您主动与物业公司沟通,并说明装修需求,争取达成临时协议,同时已要求拆迁安置办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希望业主能够理解并支持物业的工作,避免给您带来生活上的影响。我区工作人员于3月31日与您联系,并告知您办理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经办单位: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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