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小区底商私搭乱建,严重危害公共环境,存在安全及消防隐患。执法队走后依然没有停工。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常青街执法中心执法人员立即到达现场,针对您反映融创玖玺台9-13违建及私自打通平台后存在安全消防隐患的诉求,经核实,该处未发现有违规加高楼层的行为,商家是在楼顶做的钢架结构,现已责令停工整改。商户是在房产证面积内进行改造,未占用盲道扩建。根据《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查处违规装饰装修行为等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街道办事处配合房屋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五条“禁止实施下列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二)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洞口或者扩大房屋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建议各街道配合房屋主管部门依法处置。2、如经认定属于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此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十九条“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在承重墙开门开窗由房屋主管部门依法处置。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根据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联系函对于已建成且验收的建筑微观要素的改变,不属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内容。故该处属于微观改造,不属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内容。针对您反映消防隐患的诉求,经了解,社区工作人员已要求物业加强管理,社区也将不定期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给您带来不便深表歉意。4月7日15:05:03、4月8日16:16:30、16:55:21,常青街综合执法中心通过电话13618620854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未接听。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常青街综合执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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