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我们于2023年10月购买了旭辉千山凌云三期16栋住宅,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由于开发商延期,预计交房时间在2025年6月。2025年3月我们已经将父母和孩子的户口转到了房子所属关南派出所的集体户。此次幼升小登记摸底上传了集体户口和购房合同,这种情况是否算作人户合一?如果不算的话,等交房户口迁入房产之后,能否补登然后对口入学?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您反映入学咨询问题。我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立刻展开了调查,经查,区教育局为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划片对口安排学校入学,一种是统筹安排学校入学。划片对口安排入学的依据,首先是户口,但同时户口和房产证地址必须一致(且房产需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100%产权),即“人户合一”,安排对口入学;户口和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3月27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6788037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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