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 光电园四路泉岗南街至泉岗街路段 能不能增设停车位 我们外地来打工的连停车位都没有 动不动就罚款。能不能处理一下停车难的问题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您反映的光电园四路车辆停放的问题,我区交通大队工作人员立刻展开了调查,经查,道路作为有限的公共资源首先满足通行需求,为保障道路通行安全畅通,对不在泊位内停放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停车辆依法查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请广大市民依法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至停车场、停车泊位内,全民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道路通行畅通。我区交通大队于4月11日通过电话02750777164向您反馈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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