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我的账户和小孩的账户共济了,为啥现在不能用于药店买药支付?????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门诊统筹共济等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支付范围\n个人账户共济对象(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我市市域内药店购药,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等就医时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可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结算。\n个人账户共济对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我市市域内门诊、门诊慢特病、门诊两病、住院等就医时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可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结算。\n医保共济条件:\n医保个人账户授权人为我市范围内正常缴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且已经激活医保电子凭证。\n个人账户共济对象(也称个人账户共济使用人)为我市范围内正常缴费的职工或居民医保参保人,需激活医保电子凭证。\n一个授权人可以与父母、配偶、子女最多6名使用人绑定共济关系,一个使用人可以与多个授权人绑定,如子女可同时绑定父母双方的个人账户。共济关系绑定、解绑可通过手机APP完成,医保关系正在转移或者终止、暂停医保关系的参保人暂不能绑定。个人账户共济对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省内门诊、门诊慢特病、门诊两病、住院等就医时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可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结算。\n普通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诊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医疗机构的门诊起付标准年度累计额200元。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400元。\n2025年4月11日9时34分,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58310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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