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我是中央花园城B区的居民,去年我曾经反映过一次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问题,电话回复承诺得挺好,但是落实欠缺,现在我要反映的是充电收费不规范的问题:第一:请市场监管管理局监督充电桩运营企业严格落实武汉市去年发布的关于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要实行电费分离(电价和服务费),且服务费不得高于电价的政策,我一个48v的电动车储电量才0.9度,现在充一次电动不动就两块多;第二,充电桩运营企业涨价前和涨价后都没有公示,包括小区充电桩和充电小程序,后来我发现充电价格比以前高出很多就问了物业,但是物业一问三不知,让我联系充电桩运营商,后来得到的回复是调了价,一个已经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第三:电动车充满电后不断电,经过我多次观察,电动车充满电后系统不断电,充满电是绿灯,绿灯亮后两个多小时不断电,而且系统还在扣费。请市场监管管理局严格查处这一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平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已受理。经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对外公示的价格牌还在筹备改造中,平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已督促其尽快改造。相关收费标准前期已在公众号上公示,不存在没有公示的情况。至于您反映的绿灯亮后两个多小时不断电,此为小功率浮充阶段,是还在充电的第二阶段。已告知您相关情况。2025年4月15日14时47分,平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8990006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长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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