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大道汉西侧路旁加油站,违法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武汉通2025-04-24  37

留言板:照片只能证明我有拿手机,并没有接拨电话的动作和行为。照片中反映我正在看路况。与违法事实不符合。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事故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询您违法图片,您确实手持电话,产生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违法事实清晰完整。在驾驶中使用电话,容易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产生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六十二条(三)款:“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规定。您认为车辆违法不合理的情况,我们不能予以支持。4月9日14时53分,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事故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事故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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