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我是五村的一户居民,就在2025年3月16日晚,在家发现我母亲手机银行卡里面消费了2988元,在我追问母亲的情况下,她告知是在3月12日在冠羚超市购买所谓的生态羊奶粉,共计:2988元,其店员告知预存2988元的羊奶粉在店里,要喝随时来领取,之前我母亲曾经拿回来过他家的奶粉,我打开发现味道不对,所谓的羊奶粉成颗粒状,跟市场上正规商超所售卖的不一样,由于第一次购买的时候量不多,告知我母亲不要在去购买了,也不要喝,就在3月12日,冠羚优选超市通知我母亲说现在有活动,让其参加后不知道用什么方式让我母亲支付了2988元购买他们的“羊奶粉”,在3月16日晚我发现后联系商家追回2988元,据母亲说称述该冠羚优选超市经常以组织老年人的活动,安排酒店吃饭,安排老年人一日游的方式,在活动中以宣传产品的名义对老人进行洗脑。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介入清查,第一,售卖的商品是否合格,请食品监督局上门清查,第二,该店家大额收入其老年人的金钱购买产品,从未对其购买者开售发票(请税务部门进行清查),第三 ,常青花园1社区老龄化严重,希望街道社区和物业能加强宣传,保障独居老人的财产安全。武汉普通老人退休金差不多3000元左右,以健康的名义来圈老人的退休金,这种行为太过分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出面制止,及时给其他老人止损。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告如下:您主要反映冠羚优选超市售卖的羊奶粉是不合格商品的问题。3月19日,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涉诉羊奶粉有明码标价,商户向执法人员出示了羊奶粉的成品检验报告,暂未发现违法行为。鉴于现场核查情况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立案。如您对决定不服,可以在60日内向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25年3月20日08时57分,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3913411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市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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