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只登记一人名字,夫妻间能否授权另一人参加业委会选举

武汉通2025-04-27  89

武汉留言板:在武汉,买房子时只登记了妻子一人名字,但夫妻间另一人能否通过授权参加小区业委会候选人选举。(在提供结婚证,房产证,授权书以及房产为共有声明的前提下)
官方回复:尊敬的朱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民法典》第277条及《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业委会候选人需满足业主身份的基本条件,即使丈夫获得妻子书面授权,也无法直接获得业主身份。业委会选举权是业主固有权利,不可转让。若丈夫能证明对房产享有共有权(如共同还贷、出资协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等),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共有产权,进而申请业主身份认定。非业主的共同居住人可通过业主授权参与社区事务(如业主代表),但无资格担任业委会成员。在无共有产权证明情况下,仅凭妻子授权,丈夫无法以候选人身份参选业委会。其核心在于法律意义上的业主身份认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办单位:黄陂区前川街定远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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