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江岸区龙湖清能天曜物业,未经业主同意,在电梯等公共场合私收广告费,加装广告屏,请房管部门尽快上门处理,要求拆除广告屏,并罚款处罚。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的龙湖清能天曜小区单元楼内电梯加装广告屏的问题,经查,小区电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其使用权和收益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因小区暂无业委会,故应由社区代为履行业委会职责,物业公司已就加装电梯广告屏、广告收益归入公共收益的情况上报社区,并得到社区许可,后续获得的广告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如广告屏安装、维护、电费等直接运营费用等)后将归入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并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公示。2025年3月18日16时19分,江岸区住更局通过电话8221193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江岸区住更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 江岸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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