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洲大道高架严重影响两边居民生活

武汉通2025-05-07  78

武汉留言板:一、评估依据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修订)第二十六条:要求新建住宅的开发商在环评中必须考虑周边噪声源(如交通干线工业设施等),并采取防噪措施。第六十条:明确交通干线两侧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需符合隔声要求。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不同区域(如居住区、交通干线旁的昼夜噪声限值(如1类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明确环评中噪声预测的方法、模型及防控措施要求。龙湖天璞,中建铂公馆在建房时,白沙洲大道没有通车,噪音检测合格,龙湖天璞交房前,白沙洲大道高架通车,噪音较前明显增大,污染空气,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针对高架对龙湖天璞,中建铂公馆的噪音影响,请环保部门重新进行噪音测评。若不合格,请开发商及高架建设公司采取降噪措施。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您主要反映白沙洲大道高架噪音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武汉市洪山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于前期对中建铂公馆小区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点位设在10栋20楼,参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4a类环境噪声限值评价(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监测结果显示:昼间为74.4分贝,夜间为67.2分贝,该小区临白沙洲大道高架一侧昼、夜间声环境均超标。为配合推进城市高架桥噪声治理专项行动,武汉市洪山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已将辖区高架桥开展监测的情况全部提供给洪山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供其整治专项工作参考。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洪山区分局工作人员已经将办理情况电话告知您。2025年4月17日8时47分,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洪山区分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721118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洪山区分局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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