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655号

武汉通2025-05-13  31

编号:2025第1655号

  根据(2024)鄂0106执6577号之一,武汉佰舸达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开国用(商2013)第4937号 武汉杰昊物资有限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5014003GB00303F00070002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6M地块华中电子商务产业园D6/D7栋1-6层D7室  协助过户,转移登记至武汉佰舸达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4MA49HF1B2F)名下。 
2 武房权证经字第2013004963号 武汉杰昊物资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5014003GB00303F00070002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6M地块华中电子商务产业园D6/D7栋1-6层D7室  协助过户,转移登记至武汉佰舸达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4MA49HF1B2F)名下。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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