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625号

武汉通2025-05-13  37

编号:2025第1625号

  根据(2024)鄂0106执7828号之二、(2024)鄂0106执7828号之一,章健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东开不动产证明第0029392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1014002GB00006F00020045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卓刀泉路299号花香假日(保利·华都)10栋1单元3层03号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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