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1. 目前名下有两套房子,第一套房办理过组合贷款,已还清,第二套房没有用公积金贷过款,但进行过不动产权证提取。我们属于多子女家庭,有两名未成年子女,请问目前政策下能否再进行公积金贷款?如果将第二套房卖掉之后能否公积金贷款? 2. 公积金提取后进行公积金贷款,那么公积金账户里面是留够6个月的余额就行,还是必须间隔6个月才能贷款?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通过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的家庭在武汉有两套住房,一套办理了组合贷款且贷款已结清,另一套办理了商业贷款。您的家庭名下有2名未成年子女。咨询:1、在武汉再购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或者卖掉其中一套房后再购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2、公积金提取后对公积金贷款有何影响,是否留够6个月的缴存余额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有间隔6个月的时间要求。 1、关于公积金贷款问题 根据《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多子女家庭购房奖补政策的通知》规定,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并在贷款套数认定时核减1套,即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二套。对家庭名下已有三套住房或在公积金系统中有过两次贷款记录的,再次购买住房时,其公积金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符合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政策,贷款套数认定时可核减1套。若您家庭的房屋未售出,再购房按二套房贷款认定;若售出一套后,再购房按首套房贷款认定。 2、关于公积金提取对公积金贷款的影响 提取公积金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无间隔6个月的时间要求,但有以下几点影响:①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要求您的公积金账户近六个月正常连续汇缴,账户状态正常,余额大于或等于6倍的月汇缴额(不含近6个月之内的补缴)。若办理公积金提取后,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6倍的月汇缴额,则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②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缴存余额及还款能力等因素有关。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之后(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于月缴存额的6倍),公积金账户余额减少,可能会影响您的可贷额度,请提前做好贷款额度试算。 若您符合《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条件,可通过武汉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支付宝市民中心及武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互联网服务渠道,注册登录个人网上业务系统,根据试算时的情况自助进行贷款额度试算。您也可以通过武汉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政策业务指南-业务指南-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查看具体的贷款条件及额度计算公式,额度公式试算后取低值作为参考。最终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审核结果为准。 4月23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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