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1718号
根据(2021)鄂01执1337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江2014007588 |
武汉华氏地产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3003014GB00005F00010163 |
江汉区江汉区香港路218号华氏花园综合楼商场6层 |
协助法院过户至武汉运邦华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 |
2 |
江国用(商2014)第09597号 |
武汉华氏地产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3003014GB00005F00010163 |
江汉区江汉区香港路218号华氏花园综合楼商场6层 |
协助法院过户至武汉运邦华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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