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异地公积金贷款

武汉通2025-05-21  2

留言板:在武汉购入房产一套,目前在深圳工作,缴纳的深圳的公积金,可以在武汉直接进行公积金贷款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通过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咨询商转公贷款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的家庭在武汉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正在还款中,您配偶为商贷主借人,夫妻双方缴纳深圳公积金,咨询能否使用深圳公积金在武汉申请商转公贷款。 根据国务院颁在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柜式。各个城市会依据自身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制定并适时调整本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政策。《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中,对贷款对象有着清晰界定:凡是在武汉公积金中心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或者存量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可以本人或配偶名义申请商转公贷款。在办理这项业务时,贷款主体必须是我市满足上述条件的缴存职工。 近年来,武汉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一直处于90%以上的高位运行,为优先保障本地缴存职工购买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需求,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平衡、健康地运行,目前,武汉公积金中心暂未开展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业务。 您的公积金缴存地非武汉市,也未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按现行商转公贷款政策,暂时不符合在我市办理此项业务条件。 5月9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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