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房贷组合贷款。是否可以把商贷全部转成公积贷款?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通过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咨询商转公贷款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的家庭在武汉办理了一笔组合贷款正在还款中,咨询能否将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 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规定,第七章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在购房时办理组合贷款,即享受了公积金贷款支持,若申请将组合贷款中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存在同时就同一套房屋享受两笔公积金贷款的问题,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由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状况以及公积金运行情况,统筹考虑,适时调整。职工申请贷款时,其贷款额度以及利率档次只能按照审批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不能按新政策进行追溯。同时,借款人家庭已申请并发放的公积金贷款,签署的借款抵押合同已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再进行变更。 5月7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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