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3672号

武汉通2025-05-28  16

  王有权,张莹因保管不善,将东西湖区金银湖马池中路北、环湖中路西家美天晟阳光城(汉口印象)1栋1单元17层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0)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14714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有权,张莹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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