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3579号

武汉通2025-05-28  13

  王永秋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武昌区彭刘杨小片住宅B栋1单元5楼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昌国用(商2004)第02466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昌200312491)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永秋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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