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本人于2018年购置盘龙理想城北区一处商品房住宅,于2020年9月收房至今空置未入住,期间已交付两年物业费,请问这样的长期空置房屋物业费是否有减免政策?如有减免政策可减免几年?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情况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就您反映的问题,根据2019最新出台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已经没有空置房第一年打七折的规定。所有房屋交房时间在2019年1月1号之前的仍按旧条例执行第一年空置打七折,2019年1月1号之后交房的按新条例执行。业主2019年前交付房屋享有第一年空置房打七折的优惠,其余均全额收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工作人员已向您反馈了办理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经办单位:黄陂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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