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能否调整利率变更周期?

武汉通2025-06-04  16

留言板:近年来利率不断下行,商贷就可以自主选择3个月6个月1年变更一次利率,公积金为何不能放开调整时间,让贷款客户自主选择?
官方回复:尊敬的郭先生: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咨询公积金利率调整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遵照执行并接受监督。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5月7日发布了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规定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在人行发布该通知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当日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并通过微信、支付宝、APP等多网络渠道向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推送。 对于存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调整时间,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51267-2017)中规定,贷款期限在1年期以上存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于下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根据该项规定,2025年5月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的1年期以上存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于2026年1月1日执行新的利率。 由此可以看出,公积金利率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的范畴,不是地方公积金管理部门所能自主调整的。同时,公积金住房贷款期限普遍较长,属于中长期贷款,在贷款期间一般会遇到贷款利率下行和上行的情况,在利率下行期,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可早享受降息红利,然而,当利率进入上行期,借款人也将更早承受加息带来的负担,从整个贷款周期来看,重定价周期的长短对借款人的影响其实是中性的。因此,相关规范对于存量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时间统一规定,体现了利率政策的公平性。 后续中国人民银行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如发布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通知,武汉公积金中心将会按规定及时执行。您可登陆武汉公积金中心官网或关注“武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政策。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核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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